海關發言人提醒家長,注意應節玩具電燈籠和熒光棒的潛在危險,小心為兒童選購此類玩具。
【中外玩具禮品網】據香港商報報道,中秋節將至,海關經巡查出售電燈籠和熒光棒的零售店,并把18款電燈籠和4款熒光棒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作安全測試。其中10款電燈籠和全部熒光棒通過安全測試,其余8款電燈籠出現問題。
8款電燈籠測試有問題
其中1款問題電燈籠的螺絲端有尖角,可能對兒童構成危險。另外3款電燈籠的包裝膠袋太薄,厚度少于標準的0.03810毫米,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海關已向4個零售商發出禁制通告書,禁止他們出售有關產品。
該4款電燈籠及另外4款電燈籠均沒有標明電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不可將鹼性、標準(碳鋅)或可充電(鎳鎘)電池混合使用」,電池箱上也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和電壓;而電燈籠亦沒載有本地制造商、入口商或供應商的全名和地址的識別標記。
建議家長小心潛在危險
在22款測試樣本中,9款是可發聲電燈籠。政府化驗所證實,可發聲電燈籠的發聲部分符合歐洲安全標準中的音量標準。
海關發言人提醒家長,注意應節玩具電燈籠和熒光棒的潛在危險,小心為兒童選購此類玩具。以下是一些建議:
*不應讓3歲以下兒童在沒有成人看管下玩電燈籠和熒光棒;
*留意包裝上的警告說明,并依從使用指示;
*棄掉包裝膠袋,它們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
*確保玩具的電池安裝妥當,使小童無法取出;切勿把新和舊電池,鹼性和碳性電池,充電和不可充電的電池混合使用;
*不應讓兒童將玩具發聲部分貼近耳邊;
*在燈籠發聲位置加上膠貼,以減低聲量;
*當熒光棒發光后,不應再度拗折;在熒光棒熄滅后應即時棄掉;及
*如意外接觸到熒光棒內的化學物,應立即用大量清水鷠洗并求醫。
去年,海關亦巡查了出售電燈籠和熒光棒的零售店,抽取樣本進行測試,并對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供應商采取行動,檢控了一間供應商及向一間供應商發出書面警告。(編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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