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歐盟更新關于兒童手工套件分類指南的第 13 號文件,幫助成員國和利益相關者對兒童手工套件進行分類,以確定其適用的法規框架。
歐盟委員會要求成員國玩具安全專家思考兒童手工套件的分類標準,專家小組于 2011 年發布第一版,2014 年進行編輯修訂,2024 年通過新版本。指南旨在區分具有玩耍價值應被視為玩具的手工套件和應被視為其他法規覆蓋產品的兒童手工套件,且不涉及年齡分類。
一、法律背景
《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定義玩具為設計或預定供 14 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產品,手工套件作為玩具時需符合該指令要求,包括單個部件安全及兒童制作的最終產品安全(但最終產品不一定適用于更年幼兒童),且使用說明應告知監管者最終產品的適用年齡范圍。
化學玩具、嗅覺棋盤游戲、化妝品套件和味覺游戲被視為玩具,不在本指導文件范圍內。
二、兒童手工套件分類標準
分類為玩具的標準:主要目的是有趣地處理材料和工具,可兼具教育目的、學習新技能、模仿成人活動、功能性玩具設備,所需技能從低到中,根據推薦年齡可能需要更高技能,工具應適配兒童推薦年齡。
分類為非玩具產品的標準:主要目的是制作無玩耍處理的自制產品以學習特殊技術,因重量、尺寸等因素不易處理,需要專業工具、靈巧性和精細運動技能,復雜性較高。
產品類別:包括珠寶或類似物品(最終產品)、縫紉編織等(制作方法)、紙藝及混合材料、馬賽克鉆石畫等、繪畫著色、木工、模型制作。
三、產品類別具體內容
珠寶或類似物品:如 Nebilous Stars 等多種套件,主要用于玩耍、學習新技能被視為玩具;而 Friendship bracelets 等套件因主要目的是制作特定技術的自制產品,被視為非玩具。
縫紉、編織等技術:如 BASTELBO MonSTER NAHEN 等套件,主要用于玩耍而被視為玩具;Strickrahme EINFACH & LEICHT 等套件因主要目的是學習特定技術制作產品,被視為非玩具。
紙藝及混合材料 / 混合媒體:如裝飾紙卷、軟皇冠等套件,主要用于玩耍且無特殊技能要求,被視為玩具;木制相框等套件因主要目的是學習特定技術制作產品,被視為非玩具。
馬賽克、鉆石畫等:如 1500 珠子套裝、馬賽克圖片套裝等材料因用于玩耍且無特殊技能要求被視為玩具;鉆石畫(大畫布)等因主要目的是學習特殊技術制作產品且不易處理,被視為非玩具。
繪畫、繪圖和著色:如現成空白紡織或紙制品可繪畫著色的套件,主要用于玩耍,被視為玩具。
木工:如 Wooden construction 套件,主要用于玩耍且部件已預先切割好易于組裝,被視為玩具。
模型制作:如 CUTE FINGER PUPPETS MODELLING 等套件,主要用于玩耍且無特殊技能要求,被視為玩具。
來源: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