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玩具網訊】家住張家界的譚先生最近很郁悶,他被自家孩子玩具槍的“威力”嚇到了。
“一支玩具槍,十米開外把玻璃窗打了個對穿!”面對此情此景,譚先生驚呼現在的玩具商改賣軍火了,難道“要培養新一代的少年狙擊手么?”
譚先生在家附近的商店為兒子買了把玩具槍,外形威武,酷似真實的沖鋒槍?!斑@么危險的玩具槍,怎么能拿來給小孩玩呢?”
隨后,譚先生檢查了玩具槍的包裝,“上面沒有安全提醒,甚至也沒有廠家、地址,就是一個三無產品?!泵鎸@樣的情況,譚先生扔了剩下的子彈,“留了槍讓孩子拿著擺弄下就行?!弊T先生表示,小區里玩這種玩具槍的孩子并不少,“如果打中眼睛,估計就打瞎了。”
經檢查,譚先生買的玩具槍是“手拉機”,手動上膛,靠彈簧推動發射塑料“BB彈”。這種類型的玩具槍在市場上很普遍的。記者走訪了長沙市區的一些社區超市和商店,發現有不少超市銷售這種玩具槍。這些玩具槍按大小不同,少則二三十元,貴的則上百元。
在晚報西街的一家小超市內,“BB彈”玩具槍直接地擺放在靠門的柜臺里。老板熱情推銷,稱這槍質量佳威力強,“子彈可以射擊很遠”。同時,老板也提醒記者,這其實就是“仿真槍”,小孩玩這樣的玩具時,一定不能把槍對準人,特別是眼睛,不然很容易出事的。
記者購買了一款售價三十元的玩具槍,后試驗發現子彈確實可射出十多米,在墻上打出深淺不一的凹痕。其中一次射擊打裂了塑料盆,此時玩具槍距離臉盆還有五六米。而且玩具槍的包裝上一無廠址二無中文說明,只有右下角一行很小的英文安全提示。
野戰游戲(Wargame)的愛好者陳先生告訴記者,除了不能連發,這樣的玩具槍已經和禁售的“電狗”(電力驅動仿真槍)威力相當。即使在仿真槍合法的國家,為了避免誤傷路人,愛好者在玩仿真槍對戰時,都會到專門場所或野外去。而且為了自身安全,大家都會戴防護眼鏡和穿上厚重衣物和護具。
????? 對于市面銷售的玩具槍應如何管制,記者查詢了相關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凡外型、顏色與《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相同或相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間,但不具備槍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認定為仿真槍。若發現有銷售仿真槍,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同時,對于此類具有危險性的玩具槍,需要學校和家長做好監督,并加強對孩子的相關的安全教育。
附:
公安機關主要對仿真槍進行管理,《槍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制造、銷售仿真槍。第四十四條規定對于制造、銷售仿真槍的,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沒收其仿真槍,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購買到的玩具槍沒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等相關標識,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就是屬于“三無產品”,消費者可到當地工商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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