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玩具網?· 標準法規】美國紐約州提出兩項法案No. A06758和S04055,擬禁止銷售涂料和表面涂層中重金屬含量超標的兒童珠寶,以及塑料和金屬部件中鎘含量超標的兒童珠寶。新要求將于獲得批準日起一年后生效。
挑戰:
1.?? 兒童珠寶的涂料或表面涂層中的重金屬遷移量應采用ASTM F963中規定的可溶性測試進行判定,并且不得超過以下水平:
表格:兒童珠寶的涂料或表面涂層中的重金屬限量
2.?? 兒童珠寶的塑料和金屬部件中的鎘含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兒童珠寶中屬于小零部件的塑料部件,如果經篩查其中總鎘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EN 71 Part 3方法測試,其中可溶性鎘含量不得超過75 ppm;
兒童珠寶中屬于小零部件的金屬部件,如果經篩查其中總鎘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CPSC-CH-E1004-11方法測試,其中可溶性鎘含量不得超過200 mcg (?g);
不屬于小零部件的所有塑料和金屬部件,如果經篩查其中總鎘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批準的鹽水試驗法或其后的修訂方法測試,其中可溶性鎘含量不得超過18 mcg(?g);
不屬于小零部件的所有塑料和金屬部件,如果經篩查其中總鎘含量 ≤300 ppm,那么不需要進行可溶性鎘含量的測試。
備注:
1.?? “兒童珠寶”指供(六歲半或以下)兒童使用的珠寶,包括:
在包裝、展示、推廣或廣告上顯示適合兒童使用的珠寶;
與其它在包裝、展示、推廣或廣告上顯示適合兒童使用的產品相結合、附著或包裝在一起銷售的珠寶;
采用兒童尺寸,并且其設計用途并非供7歲或以上兒童使用的珠寶;
采用以下方式銷售的珠寶:
◇?? 自動售賣機;
◇?? 專門銷售在包裝、展示或廣告上顯示適合兒童使用的產品的零售店、產品推銷手冊或網站;或者
◇?? 零售店、產品推銷手冊或網站中專門銷售在包裝、展示或廣告上顯示適合兒童使用的產品的單獨區域。
標簽指示該產品專供兒童使用。
2. “珠寶”指主要作為飾品供人配戴的產品,包括腳鐲、臂箍、胸針、王冠或女式冕狀頭飾、袖扣、帶有明顯裝飾元素的發飾、計時器為裝飾物部件的手表、在身體上穿刺的珠寶;但不包括:
供兒童在玩耍時使用的玩具珠寶或其它產品(如玩具娃娃或填充玩具動物配戴的項鏈,玩耍時用的新奇珠寶等)
附件
服裝
鞋